记者从景德镇海关获悉,海关集中汇总征税改革已于近日在全国范围推广,我市企业也将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与传统的逐票税单缴税相比,企业无需先缴纳税款,缩短了货物滞港时间,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同时,也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提高运营效益。
汇总征税是海关开展集约化征税的一种新型征税模式。该模式下,经海关审核符合条件的高资信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凭借保证金或商业银行保函,在办理货物通关时,海关不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扣除与应缴税款相应金额的保证金额度或保函信用额度后,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有税款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集中缴税即可。
与传统的逐票税单缴税相比,企业无须在每票货物进口时办理缴税手续。“先放后税”为企业缩短了通关时间,企业可以先提取货物,海关则由实时逐票审单转化为后置税款结算,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汇总缴税”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自主权,增加了资金周转时间,缓解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资金压力。
进出口企业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开展汇总征税备案试点:一是已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二是企业信用等级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三是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四是企业申报符合规范要求,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为海关征税提供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