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受关注的《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今天(23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其中为了防止通过物流、邮政、快递途径托运、寄递毒品,增加规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对托运人托运的物品和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应当当场逐件验视内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名收寄的,应当要求托运人、寄件人出具真实有效身份证件”。
不出示证件不收不寄据省人大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处长李如章解释,实名制是未来的方向,邮政快递业也在逐步推进。至于有效的身份证件不局限于身份证,还可以是驾驶证、军官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如果“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对托运人、寄件人拒绝验视、不如实填写托运单、寄递运单或者拒绝按规定出具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承运、收寄。”在法律责任上,如果快递邮政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递人员泄露隐私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在具体操作中,如何保护收寄人的隐私呢?李如章表示,具体操作中要求快递企业自行确立合理的方式既确定身份又能保护隐私,所以草案也增加了规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托运或者寄递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以及身份证件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草案还规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如果违反规定,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托运或者寄递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以及身份证件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