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亚军 通讯员张建龙
山西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山西省委提出的“六权治本”要求,对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绩效目标“双轮驱动”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监督,控制权力的运行;对外推进“两个清单”和简政放权、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依法确定权力,落实“两个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列出权力清单及其责任清单。共梳理出行政职权51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确保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科学配置权力,调整机构职责。按照权力制衡原则,根据权力机构的职责,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进行分解与平衡,明确各项权力的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管方式等,使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实现分级管理、分级决策,做到“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形成扁平化、分布式、分权制、制衡制的权力架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做到执行、审核分离,报检、检验、出证放行等主要岗位分离,行政许可工作中“受理、审查、决定”三分离。
制度约束权力,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全员查找、全面查找”的要求,认真排查所有岗位、权力运行所有环节、具体承办人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风险点、关节点、薄弱点,对“三个重点”进行监督,即重点事项(人事、招标、基建、财务、采购、业务)、重点岗位(审批岗、决定岗)、重点人员(“一把手”及享有决定权、审批权、管理权的人员)。设置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完善监督措施。
阳光行使权力,做到公开公示。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公开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各项执法行为的程序、流程、时限、办理部门、监督电话等办事指南,涉及执法改革的新制度、新要求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使企业了解相关规定。
合力监督权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业务督察管理办法》,开展全面执法工作检查、行政许可工作检查、证书质量检查、口岸执法工作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规范执法工作。每年召开进出口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意见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现场观摩检验检疫执法;开通12365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严惩滥用权力,严格责任追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专题党课、纪律教育、党规党法知识教育,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追责事项,强化对执法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