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6日从宁夏检验检疫局获悉,自8月12日起,宁夏地区全面实施进出境货物“通报通检通放”。此举标志着我区外贸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在辖区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出境货物的报检、施检和通关放行等业务,不再受行政区域和机构管辖的限制。
“通报通检通放”是对检验检疫业务管理模式的一次全面升级,通过无纸化报检、电子化数据传输,实现了全区检验检疫“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该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这项改革是对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的一次再造,以进口仪器设备为例,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入境口岸地报检,在设备使用地施检,在企业所在地申领检验检疫证书,预计每批进出口货物将节省1天的通关时间和200元的单据传递、往返交通费用等通关成本。
今年以来,宁夏检验检疫局一直把促进通关便利化作为服务“开放宁夏”建设的重点任务,先后实施了“报检、通关单、原产地签证”无纸化,实施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境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进一步优化了口岸通关环境,提升了我区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记者 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