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 陈丽詹 虞飞虎
珠江和闽江水系现有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认定暨工作机制联络会议6日在广州举行。记者当天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底前,珠江和闽江水系现有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认定工作将基本完成。
本次标准化认定工作主要围绕船舶主尺度系列和燃料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即能效指标)标准进行,认定范围为2015年3月31日(含)前建造完工、经营范围(以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为准)在西江航运干线、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水系“三线”(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闽江干流水域内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自卸砂船等运输船舶,涉及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以及福建5省(区)4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7000余艘。
目前,珠航局正组织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研发珠江和闽江水系现有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认定系统,为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在2016年4月1日前完成在《船舶营业运输证》上对现有船舶标准化符合情况的标注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