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毒品流向全国各地,大部分都靠物流、邮政和快递,“金三角”、“金新月”等境外毒源地毒品也通过广东省中转集散。今天上午,《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提交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少波透露广东毒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物流寄递渠道成了毒品集散的“快车道”。
“建立物流寄递实名登记制度呼声强烈”
为了防止托运寄送毒品和非法托运寄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按照草案中的规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对托运人托运的物品,要当场验视内件,并要求托运人完整准确填写收寄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相关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其中明确指出如果在寄送托运的时候,托运人拒绝验视或者不如实填写托运单的,物流、邮政、快递企业不得承运。
物流企业如果违反规定导致承运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邮政企业违反规定导致收寄毒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会受到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于这样的规定,省人大内司委审议认为还不够明确,我省已在珠海、中山、惠州等市开展实名登记试点工作,将逐步扩大实名寄递试点范围,2016年底前在全省推行。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有关方面对建立物流寄递实名登记制度呼声强烈。因此,省人大内司委认为应当对建立物流寄递实名登记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广东毒情:广东吸毒人员全国第一,截至2015年6月,广东省登记吸毒人员52.6万名,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广东制毒犯罪全国第一,2009年以来捣毁制毒场点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二,部分地区制毒犯罪活动严重,其中陆丰制造冰毒非常严重。
(记者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