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5月27日,哈尔滨局邮局办事处依法对近日查获的一启私自邮寄进境大量实验用活体昆虫(果蝇)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这是哈尔滨局自成立以来开出的行政处罚第2例罚单。
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和其他有害生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列明的国家禁止进境物,确因科研等特殊需要引进,须事先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
鉴于本案值当事人未事先办理相关手续,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和依据充分,邮局办本着从简、从速、合法、有效的原则,对本案适用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及时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考虑到该批果蝇是本省某高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两个实验室间的合作课题,对该批果蝇暂作封存处理,并限期补办特许检疫审批手续。
张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