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来自北京、天津、大连、长春、青岛地区的150多家与韩国进出口贸易量较大企业代表齐聚北京,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中韩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中韩两国海关在会上分别向企业代表介绍了两国海关AEO制度,并现场回答了企业代表的提问。
所谓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的简称,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
中韩海关AEO互认是从去年4月起正式实施的,一年来已经有很多中韩贸易企业享受到了通关便利。另据海关人士介绍,截至今年5月,中国海关已分别与新加坡、韩国、香港及欧盟等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对该4个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到我出口总额近40%。其中,中新、中韩和内港的AEO互认安排已正式实施,中欧AEO互认安排也计划于今年11月正式实施。
记者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