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鑫
“有时候寄快件需要出示身份证,有时候又不需要,那到底是要不要出示身份证呢?”近日,市民李建伟在致电《拉萨晚报》热线电话时问道,随后,记者在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采访获悉,为规范和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全区邮件、快件寄递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记者从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区邮件、快递寄递企业实行实名收寄制度。邮件、快件寄递企业在收寄物品时,应当要求寄件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在《收寄单》上如实填写寄件人姓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等,信息记录《收寄单》保存期限不少于12个月。
随后,记者走访了拉萨市内的韵达、顺丰、中通、圆通、汇通等快递网点。在仙足岛附近的圆通快递网点,记者看到不少前来寄件的市民并未被要求出示身份证。随后,记者来到藏热南路和夺底路的顺丰、中通、圆通和汇通等快递网点,经调查发现,在大部分快递网点收寄快件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
江苏路的某快递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在收件时检查快递物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但并不清楚邮寄快件时是否需要实名登记。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在西藏曾经发生过一起邮寄毒品案件,由于寄件人没有填写任何信息,给破案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进行实名登记,是为了进一步保障邮件、快件的寄递安全。”该负责人说,目前西藏多个部门正开展联合监管工作,监督快递企业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此外,公安部门将会为每个快递企业发放实名登记册,所有在西藏寄递邮件、快件的个人都将登记在册。
若市民遇未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的快递企业,可向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