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徐州海关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21号),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徐州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为简化进出口企业报送程序,海关总署目前已正式启用企业网上报送系统。
据徐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一种是企业自行报送,登录“关企合作平台”,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另一种是企业委托报送,需要委托预录入机构,由预录入机构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
据了解,企业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含本日)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企业逾期报送《年度报告》的,在年报系统接受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后,还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逾期报送的书面说明材料,否则,海关不予确认。
作者: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