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妞
日前从长江航务管理局获悉,今年年底前,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现有内河运输船舶将基本完成标准化认定工作。
根据《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现有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此次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认定主要围绕主尺度系列标准和燃料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即能效指标)标准进行,认定范围为2015年3月31日(含)前建造完工并已核发船舶检验证书,航行于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列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国家高等级航道的现有内河干散货船、化学品船、油船、液化气船、集装箱船、客滚船、滚装货船、客船、驳船、推拖船等运输船舶。
据了解,此次标准化认定工作涉及运输船舶数量超过10万艘,长航局将统一研发使用长江标准船型管理系统,组织相关省市的船检、运政管理部门联合行动,按照采集船舶数据、初步认定、抽样复查初步认定结果、公示初步认定结果、对存有疑议的船舶复核认定等5个步骤,来完成此次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