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山东滨州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申报货值为8200美元的印度尼西亚进口漂白全棉平纹机织平布进行抽样检测后,发现甲醛含量超出《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最终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批漂白全棉平纹机织平布作退运处理,这是该局首次退运进口纺织品。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对甲醛的限量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mg/Kg。甲醛的刺激作用: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甲醛是原浆毒物质,能与蛋白质结合、高浓度吸入时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眼刺激、头痛;甲醛的致敏作用: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过敏性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
为避免上述不合格情况继续发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要加强相关标准的学习,有效控制进口商品质量;要求国外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口。
(刘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