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 陈智彪
据广州检验检疫局1日通报,日前,该局因品质不合格退运三批进口汽车润滑油。该商品是从新加坡进口的越南产汽车发动机润滑油,被检出泡沫性和倾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该三批汽车发动机润滑油共5280罐、重14400.8千克、货值5.8万美元,其中1批车用发动机润滑油,经广州检验检疫局现场检验并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其泡沫特性Ⅰ为120ml/0ml、Ⅱ为450ml/0ml、Ⅲ为120ml/0ml,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11121《汽油机油》中关于泡沫特性Ⅰ不大于10ml/0ml、Ⅱ不大于50ml/0ml、Ⅲ不大于10ml/0ml的要求,泡沫特性是反映润滑油在高温工作状态下产生泡沫而失去润滑作用的指标;另2批车用发动机润滑油2批,经检测倾点为-33℃,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倾点是反映润滑油在冬天能使用的最低温度。
调查显示,国内收货人在采购该批货物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品质条款,国外的检测报告基本不显示泡沫特性的数据。据了解,当前一些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减少添加剂用量,致使许多规格指标控制不到位,质量达不到标准规定。
针对近期进口汽车润滑油质量不合格情况有所增加的情况,广州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对进口汽车润滑油的检验监管力度,确保进口汽车润滑油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