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伯元
记者昨日从大连海关获悉,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签署合作备忘录,确定关检“三互”合作的14项具体内容。“三互”是指“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叠加了关检合作“三个一”等措施,通过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打破以往关检合作“三个一”的区域局限,实现海关和检验检疫之间、辖区各口岸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为企业简化通关手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大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通关模式启动后,企业进口货物时,可自由选择申报检验检疫和海关查验地点。营口的企业在大连大窑湾口岸进口货物,企业可在营口通过“三个一”系统录入报检、报关数据实施申报,营口的关检双方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调取货物的申报信息,对需要检验检疫和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货物向大连大窑湾下达查验指令,大窑湾的检验检疫和海关机构接收指令后,共同实施“一次查验”,进出口企业和大窑湾口岸经营单位凭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对碰的放行信息办理提货或装运手续,实现“一次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