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江欧普照明生产的一批照明设备出口到也门,该批货物共计5224个,涉及4个品种规格,货值金额36830美元。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也门共和国标准计量与质量控制组织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11号公告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对出口也门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目的在于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和也门之间贸易的健康发展。检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的验证和抽查,产品外观状况、数量、标志和标识的查验,货证符合性核查和监视装载(或装箱)。
此次照明产品出口是中也新规定正式执行后吴江首次出口也门的工业产品,江苏吴江检验检疫局按公告要求对本批货物的检测报告实施验证,查验产品外观状况、数量、标志和标识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监督集装箱装载,加贴检验检疫封识,确保该批货物顺利出口,保证了我国与也门检验合作关系顺利发展。
(邵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