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邮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近日,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部署今年上半年在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法治邮政”建设进程。
《通知》明确,科学、自主地聘请具有一定专长的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内容包括: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法律论证、评估,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拟订地方立法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接受委托,代理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代写法律文书;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等事项的法律咨询事宜;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审查合同文本、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
《通知》要求,各市局要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紧。一要建立法律顾问审核备案制度。各市局聘请法律顾问前,应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提交法律顾问聘用意向书,经省局政策法规处审核同意后进行。二要建立重大法律案件报备制度。对外发生重大诉讼、非诉讼民事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时,及时将案件基本情况、应对方案报省局政策法规处,接受有关法律指导和监督。三要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各市局要与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对法律顾问在聘用期间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