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拥军 谭锦民
2月2日,据广西检验检疫局通报,2014年,该局共检验进口铁矿、锰矿、铜矿、铅矿、锌矿、铬矿等金属矿产品2051批、3280万吨、货值61.7亿美元,同比批次减少33.1%、重量增加27.2%、货值增加29.9%。检出不合格655批,占总批次的31.9%,对外出证索赔4700万美元。
该局为广西从事进口金属矿产品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高达4700万美元,不仅确保了进口属矿产品的质量,而且维护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据介绍,广西进口金属矿产品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巴西、秘鲁、智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从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口岸进口,检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符、部分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重量短少等问题;其中有1批铜精矿环保安全项目不合格、依法实施退运处理,确保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
广西检验检疫部门严格做好进口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来自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品种的进口金属矿石进行质量安全隐患和风险分析,重点关注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卫生、环保项目,对来自品质波动大、不合格率较高国家或地区的矿产品加强监管,提高检验检疫部门把关职能和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国门安全;二是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确保检验过程科学、检验结果公正无误,对检验不合格批次及时出具证书供国内收货方对外索赔;三是加强与港务、口岸联检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矿产品卸货取样、制样设施,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货物检验通关速度;四是加强检企合作,针对检出的不合格情况较多的国家,及时跟国内收货方、用货厂家进行信息宣传,提醒企业在合同签定、购买、贸易索赔等方面把握主动,保护自身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