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莎莎 通讯员 黄红蕾
出口农产品企业正面临新挑战,除了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外,出口前“批批检”或高频率的“抽批检”也严重制约着企业物流自主权。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迫在眉睫。
为了让浙江省农产品出口得到更好的发展,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探索新举措。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3月起,浙江检验检疫局就率先在金华、湖州、台州的200多家企业里,试点探索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截至今年10月,已经在700余家出口农产品企业开展模式改革。
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个指南三个程序”制度,包括出口农产品企业风险管理计划建设指南、出口农产品风险分级操作程序、出口农产品企业分类操作程序、出口农产品企业监管分层操作程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也就是说,检验检疫局在出口企业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对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等方面的风险因子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建立“企业风险管理计划”;二是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运用国际通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产品进行风险分级,根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计划实施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确定申报放行、验证放行、抽样放行和监管放行四种方式,使绝大部分产品得以申报放行,物流自主权回归企业。
通过改革出口监管模式,不少农产品出口企业提升了质量管理能力、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金华豪庭家具有限公司是改革试点企业之一。“今年3月,公司试点改革,成效明显。”公司行政经理杨政权告诉记者,改革之前,公司需要十几个品质人员;如今,品质人员需求量降低到2-3个,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
杨政权补充道:“公司全年周转资金约为3亿元人民币,通过模式改革,公司每年资金周转从5次增加到6次,即相当于多为公司融资了6000万元,按照公司5%的利润率,净增300万元利润。”
安吉峰晖竹木有限公司也是受益企业之一,作为一家出口竹制品的企业,其流动资金2000万元,改革前周转每年4次,现在每年有望周转8次,相当于给企业提供了6个月2000万的无息贷款,直接利润增加约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