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冰妮
在广东,快递实名制正式立法,相关条例获得人大表决通过。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禁毒条例》。该条例明确寄递实名制与验视。也就是说,寄递实名制在广东有了地方性法规的支持与依据。
两个条款进行单独表决
今天上午,在表决《广东省禁毒条例》时,会议还对其中两个条款进行了个别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单独表决的条例正是备受争议与关注的快递实名制涉及的第27条和第28条。
其中第27条规定为依法推进实名托运、寄递物品,区分托运人、寄件人和企业的责任规定:“托运、寄递物品时,托运人、寄件人应当出具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托运单、寄递运单,完整准确填写托运人或者寄件人和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托运物品或者交寄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应当认真核对、如实登记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托运人托运的物品和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应当当场逐件验视内件。”该条款在单独表决中获得了高票通过。
快递实名制,在广东有了地方性法规撑腰了
快递实名制登记已开始
对此,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在说明中解释,这一条款的依据是根据有关方面意见作相应修改。《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八)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同时,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5部门决定,从10月底起到2016年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明确要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制度,着力提升行业规范管理水平。国家邮政局表示,快递实名制登记从11月1日正式开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此前已经通过了《关于对法规案中个别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决定》,据该决定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书面提出建议,对个别重要条款进行单独表决。重要条款单独表决通过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再对法规草案进行表决。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这有利于解决立法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据悉,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未获通过的,经由主任会议决定,可删除该条款后对法规草案继续进行表决;或者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