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丽水检验检疫局广泛深入地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为新法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方面,组织新《食品安全法》的内部学习,强化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派员参加培训。组织全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制人员参加质检总局举办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讲堂”讲座,准确把握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常态,截至目前,共参加讲座4期,参与人员40余人次。派员参加丽水市食安办组织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了解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和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等,有指导性地学习新法。
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检验部门、各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检验检疫工作,组织监管人员有针对性的自学和业务讨论,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在内网法制专栏上传新《食品安全法》及其学习课件等资料,方便执法人员查询和学习。
另一方面,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对外宣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进出口食品企业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开展专题培训。9月,联合青田县商务局举办了商务知识培训,6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会。会议重点宣贯了新《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入境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知识等,内容紧密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提高进出口企业从业人员的的业务能力、食品安全意识以及诚信经商意识,使其明确自身在食品进出口环节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
编制宣传资料。结合辖区内进口食品经营者的需求和进口食品的经营现状,编印了《进口食品法律法规汇编》,并在行业培训会议、现场宣传等场合予以派发,共计发放200余份。
发布微博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在丽水检验检疫局微博上发布新《食品安全法》相关的微博2条,及时、有效地对新法公布和新增规定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同时,做好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加强新、旧法《食品安全法》之间的衔接。对丽水局制定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证执法依据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