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寇轩铭 通讯员张瑞报道
1月12日,哈密首例快递行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地区邮政管理局举行。
本次听证会的内容为“哈密市前进西路开山矿业设备旗舰店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会上,案件承办人提出听证申请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依据以及处罚意见。听证申请人就案件的事实、理由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阶段,双方对案件事实、理由、证据、依据、法理进行激烈辩论,充分陈述意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及双方提出的不同意见进行总结。
经查实,哈密市前进西路开山矿业设备旗舰店在未获取邮政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北上广商城新疆哈密同城极速递(淘宝)”的名义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为用户提供上门取件、送件等快递服务,后更名为“青春易购 同城速递”。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地区邮政管理局拟责令其停止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