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是快递业的基本特征。要开展快递服务,就需要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而我国现行的快递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使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遇到种种障碍,不仅加重了企业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而且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极大地限制了快递企业快速打开市场和业务拓展。
如此 “备案”
当记者打通李雪峰 (化名)的电话时,他正在前往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的路上。“这次去山西邮管局的目的是,为在山西筹建一个分支机构提交备案相关材料。”李雪峰是国内某大型快递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日常工作内容主要是与政府部门打交道。
李雪峰告诉《现代物流报》记者,“以前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程序很简单:分支机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后,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管理局提交备案材料即可。”
而如今,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也就是说,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首先需要当地工商局核名,是独立法人单位还是分支机构。如果是当地独立法人单位,需要省级邮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快递经营许可证。若是申请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总部已经取得的快递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还不能直接使用,需要提前向总公司的发证机关 (如国家邮政局),提出快递经营许可证增设分支机构的申请。发证机关给予核准后,将新设分支机构添加至“所附分支机构名录”,这才表明邮政管理部门认可,快递公司增设的网点具备经营快递服务的资质。
不过,只是邮政管理部门同意,新设分支机构还无法合法运营。快递企业凭借“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完成以上两步的基础上,企业凭借分支机构名录和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的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只有三套手续全部完成,分支机构才能正式、合法地开门迎客。
弊端重重
近年来,伴随电商的快递发展,我国快递业驶入发展快车道。为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了保障市场主体能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下做大做强,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强监管的作用,但也在客观上加大了企业在行政审批、日常运营方面的压力。
这个看起来让人有目眩之感的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程序,“完全改变了备案的性质和意义,将备案制变成前置审批。”一位外资快递企业负责人如是对《现代物流报》记者表示,这不仅与《邮政法》第五十四条 (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相冲突,而且与国务院提出的“简政放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背道而驰。
而且,目前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流程,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诸多困扰。某快递公司华北区负责政府事务的骆先生在接受《现代物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目前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因经营场地往往达不到工商部门的要求,而无法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他告诉记者,公司设立分拨中心,还是能达到标准的。最难的是加盟营业网点,不愿意付出高昂的租赁费用,使场地很难达到标准。
如果说骆先生的困扰主要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话,那么李雪峰遇到的问题则要归结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度。“快递企业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行业主管部门会对新设分支机构车辆、场地、人员等进行核查。以人员为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具有从业资格的快递人员的比例有明确规定。但是,有的地级市三个月甚至半年才组织一次快递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不仅如此,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都需要三级管理机构包括形式审批、实地审批等多轮逐级审批,为完成在一个城市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变更,正常情况下需要3~6个月的时间,有的甚至需要一年以上。
快递企业面对这样的低效、繁复的审批流程,除了浪费时间,可能使快递企业贻误商机外,在人力和运营成本方面都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上述外资企业人士表示,比如说快递企业设立分拨转运中心,需要租赁场地,添置必须的软硬件设备、招聘工作人员。但是,分拨转运中心在审批期间无法经营,而审批时间又漫长而不可控,进而导致前期巨额投入的浪费。
而李雪峰告诉记者,这让快递企业进退维谷。一些快递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虽然没有“走”完审批流程,但是为了避免资源闲置,存在违规经营的状况。一旦遭遇主管部门的实地审批,快递企业要么停业整顿,要么就需要额外“产生”一部分“灰色”成本。“如果管理部门的初衷是希望通过严格监管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那么通过行政审批等手段造成过度监管,必将带来行业管理成本、企业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以及客户消费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为此将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不符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上述外资快递人士表示。
如何 “简政”
设置合理的许可审批要求是必要的,但是保障快递市场的有序竞争、安全和服务质量,事中和事后监管是更有效的监管手段。有的快递企业新设分支机构和变更事项审批长达半年甚至一年之久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业务发展和运营。这迫切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快递行业特点,结合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方式和流程进行微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的程序,减少审批的内容、下放审批的权限。针对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繁冗审批流程,又该如何“简政”、怎样“放权”?
中通速递华北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司立垚,在接受《现代物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不单是要优化行政审批的流程和效率,关键是要理顺分支机构设置的先后顺序,可以让快递企业先“入围”,然后再逐步的拔高和提升。
针对改进国家邮局目前的行政许可体制,一业内人士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明确省内、跨省、国际三种业务的许可审批主体;二是明确设立或变更分支机构时的备案流程;三是明确三级邮政监管机构各自的职能和定位。
从6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制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审批备案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提出,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职能下放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而且简化了备案流程,例如,明确要求备案提交材料合格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这表明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逐步完善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行政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