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委初审,市财政委复核同意,拟给予以下12家新认定的第十批重点物流企业一次性纳税资助:深圳市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保惠物流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速必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九立商贸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快运通物流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嘉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华夏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万元、中联运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万元、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25万元、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25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8日止。若对上述企业取得财政资助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委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