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泸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全市将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包括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全面实行实名收寄措施和推进过机安检要求。
根据行动要求,从11月1日起,我市邮政、快递企业实行实名收寄,对于邮、快件必须先验视、再封装。各企业按要求建立实名收寄登记台账,对寄件人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进行比对核实,保证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询,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用户信息保密工作。同时,在我市范围内的邮政、快递法人企业和分拨中心配备X光安检机,暂未配备X光安检机的法人企业和分拨中心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企业可委托省级或片区分拨处理中心进行安检,并将委托安检协议报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专项行动期间,市邮政管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拒不执行“3个100%”措施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寄递安全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市邮政管理局提醒市民,为保障邮政行业安全发展,确保消费者安全用邮、放心用邮,请市民对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邮政、快递企业的工作。在寄件时,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配合邮政营业员、快递员进行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比对核实,配合进行交寄物品的验视,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或快递运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
市民实名寄递可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记者 曾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