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剑 陈 滟
10月28日,在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和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的见证下,广东、广西、福建、海南4地的广东、深圳、珠海、广西、海南、福建、厦门7个检验检疫局在广东签署《深入推进泛珠三角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合作备忘录》。此举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部署,在全面启动粤桂闽琼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4地7局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工作体系,营造全国检验检疫最佳通关环境,提升泛珠三角国际贸易整体竞争力。
孙大伟在签署仪式上指出,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是质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检验检疫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探索。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泛珠三角检验检疫合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希望泛珠7个直属局深入落实合作备忘录各项内容,为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创造更多经验,提供样板。
就深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及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工作,孙大伟强调,一要把握“一体化”内涵要求。推进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不仅是缩减通过环节、加快通关速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快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再造、深化检验检疫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要加强信息互通、流程再造、标准统一,扩大直通、直放范围,进一步提高报检、转检、施检、放行速度。二要明确“一体化”发展目标。检验检疫一体化是总体目标,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要围绕目标,打破区域界限,实现跨地域、跨机构申报放行,建立一体化业务规则和流程规范,整合检验检测资源,统一监管措施,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和合作局面。三要形成“一体化”整体合力。加快主干系统建设,制定完善一体化业务规范,加强口岸内地协作,打造合理的沿海内陆业务布局,创造最佳业务流程、最快通关速度、最低物流成本,全力服务对外贸易发展。
招玉芳在讲话中指出,泛珠三角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的正式启动,是质检总局主动对接国家“泛珠三角区域”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务实创新之举。广东省政府将全力支持泛珠三角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进程,为区域内互联互通提供基础保障和便利条件,共同为国家“泛珠三角”和“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实施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