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工作中发现多起货物质量问题,及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对涉事货物及企业进行了妥善处理。同时,该局走进街道社区开展以“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群众对进口商品的辨别力。
工作中,珲春某公司报检出口韩国的共计97 箱、货重680 千克、货值1.02 万美元的海胆籽,经珲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检测后确认,其中菌落总数超标,随即禁止该企业出口此批货物,并要求该企业按照进出口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进行全面整改;该局在对某公司申报的一批出口韩国的淀粉牙签查验过程中,发现5 箱产品的外包装上,印制的生产日期为“2015 年10 月5日”。经详细询问,确认因包装工人责任心不强,错误使用了商品包装,并非故意行为。对此,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将不合格的包装产品卸载,但给予其余合格产品放行。
同时,为增强广大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珲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珲春市靖和街道所辖社区开展了以“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LED 屏滚动字幕、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检验检疫相关知识和10 月1 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并就居民关心的进口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答,切实提高了社区居民对进口商品真伪的辨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