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山东泰安检验检疫局共收到印度尼西亚海关原产地退证查询8份,涉及金额40万美元,分别占对该国签证量的4.0%和3.8%。
但近两年来,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海关以真实性、正确性或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等为由,频繁对我国签发的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进行退证查询,并采取暂缓给予关税优惠待遇、先行扣压货物、收取保证金或征税等措施,之后根据调查结果予以退税或其他处理,加之东盟方面不退还保证金等不规范操作,企业利益受损严重。为避免损失,部分企业不得不选择放弃自贸区关税优惠,支付大约货值10%的关税通关。退证查询由国际行政合作逐渐演变成印度尼西亚等自贸伙伴国拒绝给予关税优惠的隐性贸易措施。
在此,泰安局提醒相关企业:加强对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研究,确保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符合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增强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如实申报产品构成成分、价格等相关信息,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及时了解进口国海关政策动向;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贸易伙伴,尽量减少和规避贸易风险。
(陈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