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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试点”迎来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www.jctrans.com 2014-6-25 14:02:00 义乌商报

导读:昨日下午,浙江检验检疫局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备忘录。

  昨日下午,浙江检验检疫局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备忘录。这对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中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扶持和培育义乌进口转口市场,提高贸易便利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口岸处处长许书良,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于洋,宁波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孟裕及相关领导出席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市领导李一飞、王奎明出席签字仪式。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进口商代表参加签字仪式。

  与会的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口岸处、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等领导分别致辞,表示这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发挥口岸内地联动把关服务优势,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战略举措合作备忘录》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精神》等要求,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创新举措。

  市委书记李一飞在签字仪式上指出,长期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和宁波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保持义乌市场繁荣持续发展、争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上升为国家级战略、大力实施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对于加快培育义乌进口转口市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市场转型发展和建设国际陆港,必将起到积极、深远的推动作用。

  据悉,浙江检验检疫局与宁波检验检疫局签署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备忘录,旨在认真贯彻落实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政策,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中心,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中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扶持和培育义乌进口市场,推动宁波与义乌之间通关协作,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对外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合作备忘录,将推行试点目的地为义乌的进口商品转检制度。提高目的地为义乌的进口商品在宁波口岸的通关效率,宁波检验检疫局和浙江检验检疫局在符合现行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于法有据、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积极开展进口货物转检工作试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除法律法规及总局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完成检验检疫工作外,对宁波口岸进口符合转检条件的法检货物,应转尽转、可转必转,在口岸做好必要的预防性检疫处理后,原则上均予以转检,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与此同时,根据合作备忘录精神,建立区域通关业务交流合作机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互通机制、通关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联动机制。

  作者: 陈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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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义乌试点,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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