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杉
为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吉林检验检疫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吉林检验检疫局关于支持吉林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支持措施》从创新改革检验检疫放行模式、培育吉林特色出口产品品牌、扩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十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出口商品提质增效,激发我省外贸出口活力,提高出口竞争力。
创新改革检验检疫放行模式。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检验检疫无纸化通关,同时尊重企业意愿,不分地域辖区,试行“四通”,即通报(受理报检)、通检(检验检疫)、通签(签发证单)、通放(准予放行)。在省内实现“四通”的基础上,与我省主要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接,实现口岸与内地跨区域检验检疫无纸化通关和“四通”,降低企业成本,方便商品进出,提高通关效率。
提升沿边对外开发开放水平。积极推进我省进口商品指定口岸申请筹建工作,申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中药材、粮食、煤炭及矿产品、水生动物和水产品的指定口岸,扩大资源性产品和民生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推动有关特色产品集散地和物流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支持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展出口食品企业对外注册的国家和产品范围。
大力培育吉林地方特色的出口产品品牌。以申请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为切入点,按照“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建立示范区、开拓国际市场”的三步走战略,今年推出矿泉水、大米、红辣椒及其制品等10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主动参与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检验检疫监管方案及工作规范,实施监管前置、集中申报、集中检疫等新型监管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