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贾海丽
记者从石家庄海关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安排,5月1日起该关开始施行通关新规,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企业范围: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且申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以上(含B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都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我省将有500多家进出口企业从中获益。
据了解,“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指进出口企业可以向属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然后直接去口岸提货的通关模式。该模式自2013年11月1日推行以来,在简化作业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便利通关模式一经推行便受到地方政府特别是进出口企业的普遍欢迎。
据石家庄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王蔚冰介绍,“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原来只适用于AA类企业,河北省内仅有50家企业能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后,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现可惠及全省528家A类以上企业,我省内陆企业不必再往返于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之间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