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为了帮助更多的快递企业的财税人员准确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期间的财税政策,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过渡期间业务顺利衔接,减少转型期间的纳税风险和账务风险,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于4月23日组织举办了“快递企业营改增实务操作专题培训讲座”。
来自EMS、顺丰、申通、圆通、韵达、联邦、速尔、汇通、天天、优速等33位快递企业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邀请了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廖荣晖老师为大家讲课。廖荣晖老师从五个方面专门针对快递企业讲解了“营改增”的相关知识: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及对快递企业的影响;(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框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的深度分析及实务(针对快递行业进行讲解);(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过渡政策衔接;(五)快递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授课结束,老师还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有关快递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四个月以来所遇到的问题。学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班开得及时、解渴,专家们的讲解精辟透彻,提高了企业对快递业实施“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认识,加深了理解,明确了方法与路径,对快递业做好“营改增”落实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