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雨哲 徐传雨 江飞剑
2014年是质检系统的“改革年”,浙江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阎震年初在全省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围绕贸易便利化主题,积极探索检验检疫业务改革”的思路。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浙江局在“一厂一品一案”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四个认同”的要求,从分支检验检疫局开始,逐步探索开展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并在“改革年”吹响了全省系统深化改革的号角,迈开了坚实有力的步伐,力做出口企业爬坡上坎的“助推器”。
量体裁衣 凸显成效
“一厂一品一案”是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企业实际,为其量体裁衣的一套新监管模式。
2012年以来,浙江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一厂一品一案”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对生产企业风险管理分类评审、产品风险分级、风险因子鉴定评价,确定每个企业每种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控方案,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根据风险因素的变化实施动态调整,改变过去批批检测的模式,实现对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了对外贸易发展。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台州出口饲料重点企业,也是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最早开展以“风险控制+过程监管+企业自检+追溯放行”为内容的“一厂一品一案”模式试点企业。近年来,海正药业逐渐尝到了模式改革带来的“甜头”,据该企业外贸部报检负责人杨剑介绍:“新模式运行近一年来,出口饲料添加剂产品由过去的批批检验转为监控模式,出口30批至40批抽查1批,等待检验检疫时间由原先5天至7天缩短到1天甚至几个小时,大大节约了出口检验检疫成本和物流成本。”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海正药业出口饲料添加剂52批,数量1207.27吨,货值1243.7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19%、5.36%和12.42%。
截至目前,全省系统已有59家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实施了“一厂一品一案”,涵盖了主要的出口企业和品种,实施新模式监管产品的批次和货值占比均在80%以上。两年以来,仅为企业直接节约的检测费用就将近500万元。
探索先行 积累经验
浙江金华检验检疫局是模式改革的先行者,率先将“一厂一品一案”模式引入到其他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中,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检疫监管、风险监控的产品检疫监管工作新机制。
模式改革的核心内容体现在“四个一”,即:一篇行业风险分析报告、一份商品作业指导书、一本企业监管手册和一套业务运行新流程,力争做到“快放的放到底,监管的管到位。”
据金华局动植物副处长杨振宇介绍,该处一共4人,每年有出口动植物产品13000批:“检验员根本忙不过来,最多的一次一天跑8个厂,模式改革就是要把80%的精力,投入到占20%的高中风险产品中,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快速核放80%的低风险产品。”
金华豪庭家具有限公司是金华地区最大的沙发生产基地,主要出口美国、加拿大。该公司经理傅求程对模式改革赞赏有加,他总结了带给企业的好处:加快了出货速度,模式改革后,每周两天是单证审核日,非现场查验的货物当天放行,现场查验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就能收到放行的通知,减轻了仓储压力,我们企业每天生产11个柜,而仓库容量仅50个柜;企业资金流动速度加快,模式改革后,从生产到交货的时间企业能准确预测,资金回笼快,形成了良性循环;同时还提高了企业的信用度。
截至2013年底,金华局已对所有12类动植物产品均实现了模式改革,涉及260余家企业,90%以上的报检批均在3日内办结放行。同时,杭州、湖州等分支检验检疫局也相继开展模式改革探索,积累了初步的经验,有力地促进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出口。
深化改革 大力推进
2013年,各分支局“摸着石头过河”,分头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模式改革探索,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浙江局副局长游忠明在2014年全省系统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指出:“模式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还需要统一的规范,要对模式改革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固化为可操作性的制度,才能作进一步推广。”
4月15日,浙江局下发了《关于建立2014年重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经该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把推进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作为2014年工作的5件大事之一,实施重要工作责任制,确定了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游忠明提出了“四个认同”和“六个标准”。“四个认同”是指模式改革要达到四个认同,即法理认同、自我认同、社会认同和国际认同。“六个标准”是指评价模式改革是否成功要符合六个标准,行业总体质量水平是否提高,企业是否减负增效,是否有利于促进地方特色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的配置是否更加合理,行政成本是否降低,检验人员的自信度和幸福感是否提高。
5月,浙江局已先后召开了两次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动员部署会,确定了金华、湖州、台州检验检疫局为动植物产品的取样区域,将以竹木草制品和饲料添加剂产品为样本,通过采信各渠道信息,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风险监控为重要手段,以特殊情况下实施出口前抽查为辅助措施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达到在检验检疫立体监管体系下自由出口,从而降低企业的检测和物流成本,增加企业贸易自由度,增强企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
根据改革实施进度安排,5月至6月,浙江局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产品种类和企业数量,制定企业核心管理体系,7月前完成风险分析,开展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制定企业分类实施方案,拟定行业风险分析报告,12月前,完成制定产品检疫风险的监控方案,确定集中审单、放行规则,建立采信系统内外监管部门的风险监控体系,并召开总结会。
改革任重而道远,浙江局正凝聚共识,提炼经验,举全局之力将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