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江海事局获悉,8月1日起该局将在辖区长江干线划定渡船“斑马线”(非通航水域、协议水域的渡船除外),确保渡运安全。
据该局局长王茹军介绍,渡船“斑马线”行动是在核定的渡船航线及其两侧水域划定出一特定的区域,类似于在道路上划定的“斑马线”,作为渡船横越时的特定水域,提醒过往船舶谨慎航行、注意避让,从而对该水域的航行和避让行为进行规范,以有效降低渡船与其它船舶的碰撞危险,保障渡船的航行安全。
长江海事部门规定:渡船横越时要在划定的渡船“斑马线”水域航行,不得超出渡船“斑马线”水域任意横越。此外,长江海事部门还根据渡船所在水域断面日均流量和渡运频次,对渡运行为作了规范:当断面日均船舶流量小于200艘或渡运频次一天不超过4航次时,渡船开航前必须观察渡口水域船舶动态,若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应当停靠码头等候其通过后再开航;当船舶流量大于200艘小于500艘且渡运频次一天超过4航次时,渡船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应当在主航道外等候其通过后再横越,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当船舶流量大于500艘,且渡运频次一天超过4航次时,渡船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在横越前应当利用甚高频电话、声号等方式主动与其它船舶联系,经商定统一避让意图后方可横越,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对于顺航道航行的船舶,长江海事部门要求其在驶近或通过渡船“斑马线”水域时,需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加强了望及甚高频电话值守,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注意避让。
此外,针对渡运往返航线不一致和长江枯洪水期等特殊情况,长江海事部门还将根据分道航行规则和实际航行情况分别划定渡船往、返的“斑马线”和枯、洪水期“斑马线”,确保沿江百姓安全、便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