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内河渡口建设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部水运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需把本省区内各类渡口的数量及年渡运人数一并统计报送。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内河渡口改造与建设,内河渡口的基础设施、渡运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但占比约92.8%的乡镇交通渡口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存在安全隐患,且由于单体规模小、投资少,其建设很难适用现行的标准和规范。为此,我国将全面推进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计划各地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地方建设标准制定工作,并按新标准稳步推进内河渡口的新建和改扩建。
征求意见稿指出,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并从分类标准、设计水位、选址要求、建设内容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从审批程序、建设管理、后期维护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内河渡口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乡镇交通渡口以及社会公益性强、难以通过市场融资建设的渡口的投入力度,提高建设和维护的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内河渡口建设、改造与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