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记者 张天赦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八类船舶给予补贴,以进一步规范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的管理,促进内河运力结构调整和水运节能减排,提高船型标准化率和船闸通过效率。
据悉,《管理办法》针对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是指由《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确定的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以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淮河、沙颖河、黑龙江、松花江和闽江等。
《管理办法》共划分八类补贴范围,分别是通过京杭运河干线船闸的小吨位船舶,通过西江干线船闸的小吨位船舶,改造或拆解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对现有船舶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拆解老旧运输船舶,新建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以及新建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和新建高效能示范船等。同时对各类的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