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5日陆方海关通过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收到台方海关原产地证明1225份,报关单1265份。半个月来两岸海关借助该系统实时更新共享《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信息,一方面提高了两岸海关的通关效率,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了原产地瞒骗等风险。
4月1日9时在黄埔海关申报进口的石油树脂和网布成为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首票进口货物。上线首日,按照新的填报方式向陆方海关申报进口并审结通过的货物共计133票,货值1321.6万美元,涉及99家进口企业。
原产地证书是企业享受ECFA优惠关税待遇的重要凭证,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后,两岸海关可实现有关原产地信息在内的海关数据的实时传输、比对。
海口海关下属海口港海关接单关员陈静介绍说:“以前我们通过人工识别ECFA原产地证书的真假,有了这个系统,就可以看到台方海关实时传来的电子数据,不仅提高了通关速度,还可以有效避免持假证或者不规范现象。”
“有了这个系统,ECFA货物就像有了‘电子身份证’一样”,厦门海关隶属高崎机场海关审单关员小姜介绍说,“通过这个系统,我们在核对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信息时,可以看到台方海关实时传过来的电子数据,进口企业也可借助该系统了解货物原产地信息的真假,便于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该系统将实时传输经出口方海关验核后的原产地数据,开创了两岸海关信息合作电子化的先河,对深化两岸海关交流,提高通关便利和防范原产地瞒骗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确保《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及后续《货物贸易协议》顺利实施的重要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