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地方海事局下发《关于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签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分期下放内河二、三类船员适任证书签发管理工作权限。
根据该通知,福建省地方海事局计划2014年6月1日前完成对福州、三明、宁德市地方海事局的授权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其余区市地方海事局的授权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全省地方海事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落实“简政放权”要求。
为确保权限下放后全省内河船舶船员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通知还对培训机构教学场地、考试场地设置和船员档案管理、船员培训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要求,驾驶类实际操作训练场地必须在当地所属水域中具有代表性,并与船员申请航线相适应,持证船员档案应以一人一档方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