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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海关AEO互认4月1日正式实施 山东300家AA类企业受益

www.jctrans.com 2014-3-26 14:22:00 人民网(北京)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0号)》,今年4月1日起,中韩两国海关将正式给予双方互认AEO企业通关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0号)》,今年4月1日起,中韩两国海关将正式给予双方互认AEO企业通关便利。山东省300家AA类企业受益,占全国AA类企业总数的10.04%。

  AA类企业即中国海关AEO企业

  据了解,我国海关根据企业遵章守法、经营管理及海关监管等,对进出口企业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其中AA类企业海关管理类别最高,可以享有诸如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的通关事务,也就是企业协调员制度;优先办理申报、查验、放行等通关手续;优先适用紧急通关手续,优先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免担保验放等便利措施。企业不论经营规模大小,只要守法经营,都有可能进入AA管理类别。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WCO )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近年来,中国海关将AEO制度与国内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对接转化,A A类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AEO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AEO互认正式实施后,我国海关接受韩国海关认证的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为韩国的AEO企业,韩国海关接受我国海关认证的AA类进出口企业为我国的AEO企业。双方海关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的进口货物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等通关便利措施。

  据此前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中韩海关自去年8月至10月进行AEO互认安排试点,期间中方进口企业平均通关时间为167分钟,中方试点企业平均进口效率提升了67%。

  山东AA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大力扶持AA企业,助力区域外贸稳定发展,青岛海关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保障AA类企业切实享受通关便利措施。今年3月初,青岛海关作为海关总署确定的全国11个试点海关之一,正式启动企业协调员试点工作,以推进海关与企业合作伙伴关系。

  此外,青岛海关多次承接国际间海关AEO互认会议、派员参与合作谈判,力促中欧、中韩、两岸海关AEO互认合作并提出建议200余项,为我国海关AA类企业争取更多的互认便利措施。

  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AA类企业300家,居全国第三位,占全国AA类企业总数的10.04%。2013年,山东省AA类企业进出口总值933.63亿美元,占全省的33.55%,成为带动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中韩海关AEO互认合作的正式实施,更多的对韩贸易企业将从中受益。(宋翠 陈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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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中韩海关,AEO互认,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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