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巴德勤向记者反映:“河北志华物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雅速利达快递服务部将我邮递的价值12000元的颈椎治疗仪弄丢了,现在只给我赔偿300元,实在说不过去吧……”(2月25日《北方新报》)
物流做为一种新兴的服务产业,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方便快捷,可是我们在享受物流的超快超好服务之时,也有一些问题让人很郁闷,比如说物流公司丢失了你的快件怎么办?那位说了,这有什么,让他们照价赔价呗!这么想可就错了,因为物流只会用运费的1~3倍来赔付,想要按原价赔偿,没门儿!大家肯定想不通,如果按这样的标准赔付,托运人可就损失大了,这显然是霸王条款。当然也有人对物流的这种做法表示理解,如果消费者快递贵重物品,应该提前为快件保值,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快件的价值,否则东西丢了只凭托运人报价物流有可能当了冤大头。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但是按照相关法律,只有邮政企业对未保价邮件丢失的、损毁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取资费的3倍,物流企业不属于邮政企业,所以不能套用这个标准,而必须按照托运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当然,前提是托运人要想办法证明快件的价值。
文/元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