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坤东 通讯员任海燕
根据海关总署要求,自今年起,海口海关将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同时,根据需要公布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关统计报表和以美元计价的海关统计报表。
据悉,采用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关统计数据,是为了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本币数据公布制度全面接轨,完善海关统计数据公布制度,推动形成内外协调统一的统计计价体系。
海关公布的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来源于企业向海关提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进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货币成交和向海关申报,海关在进行统计时均要将企业申报的进出口金额,按照其在申报进出口时所适用的汇率,同时折算成以人民币计价的金额和以美元计价的金额。
为便于数据使用者全面、客观地解读我省对外贸易发展速度,避免因汇率波动而形成的人民币计价和美元计价同比的不同而对对外贸易发展速度产生误解,海口海关在发布以人民币计价的我省进出口同比的同时,将根据需要附带说明以美元计价我省进出口同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