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太仓检验检疫局处置一批来自中国台湾的放射性超标货物。该批货物为工业用品,均属非法定检验商品范围,于2014年1月运抵太仓。
该批货物抵港的第二天即被抽查到实施检验检疫,在通过太仓港集中查验中心通道式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时发出警报。太仓局工作人员检测其放射性时发现,该批货物γ射线剂量和β表面污染值均超过了我国规定限值,特别是β表面污染值超过限量值近1400倍。太仓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该批货物隔离,并迅速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目前,该批货物已离开太仓港,退往中国台湾。
(严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