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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关全面深化“区域通关”改革

www.jctrans.com 2014-1-3 14:00:00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

导读:自2014年3月1日起,B类生产型企业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均可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记者 王耀 实习生 高慧

  记者1月2日获悉,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兰州海关全面启动深化区域通关改革,自2014年3月1日起,B类生产型企业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均可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这一政策将惠及甘肃省545家进出口企业,使甘肃省外贸企业通关再次提速。

  据悉,甘肃地处内陆,距离口岸远,运输成本高,通关时效长,这些因素大大制约了甘肃省对外贸易的竞争力,为解决企业通关难,效率低,费用高的问题,兰州海关从2006年开始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与全国11个口岸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协议,帮助企业提速增效。自2013年11月1日起,收发货人为AA类且报关企业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进出口货物时,除特殊情况外,可自主选择“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口通关模式适用企业范围从A类企业拓宽至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 B类生产型企业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均可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这些改革的实施可以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大大节省通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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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兰州海关,区域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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