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兮
“各出口企业要向埃及进口商索要相关产品的埃及标准文本或6种埃及认可的国际标准,避免因此造成损失。同时也应向商务部门反映,埃及新做法已对输埃贸易造成障碍,希望恢复原来做法。”12月23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化矿检验处召集目前新疆与埃及有外贸往来的6家企业,通报了输埃产品于2015年1月1日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情况。
12月24日,记者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埃及贸易工业和中小企业部出台的新部长令,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商品将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并承诺要求埃及进口商必须向中国出口商提供埃及标准。这一新规违背了此前中埃两方签署的《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目前已经对中国出口埃及的货物产生了影响,内地港口已有货物滞留现象。
目前,新疆向埃及出口的货物主要集中在化工产品上。据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3年-2014年,新疆共向埃及出口货物70批,货值319万美元。
“此前,出口埃及的工业产品是按照《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实施装运前检验,然后进入埃及市场。埃及新规执行后,符合埃及标准或者该国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的商品才能进入埃及市场,作为检验检疫部门,我们有义务告知企业,充分利用2015年1月1日前这段过渡期,要求埃及进口商提供埃及标准文本或6种埃及认可的国际标准,积极配合检验检疫工作,避免出现产品到达埃及后因手续不符而出现滞港和退运等情况,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化矿处副处长钱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