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国内航行海船可办理电子签证
记者 张天赦
今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全面推进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工作。
据悉,按照总体部署,从2013年11月25日起,上海、江苏等地已经开始了电子签证的试点运行,试点情况总体反映良好,并显现了便民利民、为企业降本增效以及提高海事签证效率等优势。
老方法、新规则并行实施
在部海事局日前印发的《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办法》中,对电子签证的实施范围、申请及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根据规定:试运行期间,电子签证仅适用于办理航次签证的船舶,但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等以及应当办理现场签证的船舶暂不推广。
在申报流程上,船舶在首次申请船舶电子签证前,应当通过互联网填录船名、船舶识别号、MMSI码等信息完成登录注册;此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两个平台完成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过程中,船舶必须保证AIS正常开启;此外,进港签证与出港签证分开办理。
在申报时间上,签证申请需提前4小时,但不应超过24小时。海事管理机构将于接收到申请4小时内将审批结果和验证方式反馈申请人,符合签证条件的准予签证,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不予签证并注明理由。
据了解,为方便船员适应新操作,试运行期间,海事系统将保证窗口签证与电子签证并行实施,具有同等效力,船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方式办理,也可电子签证与窗口签证交叉办理。
便民、清廉将现双赢
“长期以来,船舶签证作为一项海事基础性工作,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表示,实施船舶电子签证,将从根本上变革船舶签证管理模式,无论对航运企业还是海事管理机构都将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介绍,从前期试点运行情况来看,电子签证的实施省去了传统船舶签证办理时来回奔波及填写大量纸质文书的烦恼、也省去了携带签证簿及船舶法定证书和在海事处排队办理签证的麻烦,大大提高了签证速度、节约了船舶签证的成本,为船舶的准点及时开航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为船员提供了更便利的服务。
“电子签证便利行政相对人、提高船舶营运效率、减少企业营运成本,适应了社会的发展要求,也是海事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翟久刚认为,电子签证的实施还将大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有利于建立公平、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秩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执法资源,从而丰富海事的监管服务手段,对整个海事系统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保障、逐步推进
“船舶现场管理是一项复杂工程,涉及到海事管理的各项业务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翟久刚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海事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每一名签证人员都能熟练操作电子签证系统;建立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试运行期间海事监管工作的连续稳定;加强阶段性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并保证尽快解决。
他强调,要加强社会宣传动员,使船舶、船员、船公司熟悉电子签证、愿意应用电子签证,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保证辖区内的公司都能知晓电子签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电子签证工作。
据悉,部海事局将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和师资培训工作,印发宣传手册。在接下来的推广试运行中,电子签证将采用分步分批、逐步推进的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和船舶中进行试运行,成熟一批推广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