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石家庄海关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推介会,对15家新评定的高级认证企业授牌,原70家AA类企业自动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自此,河北高级认证企业共达85家。其中,驻石企业有38家。
会上,该关工作人员向企业解析了新办法的特点:与原来的管理办法相比,办法取消了上一年度进出口值、报关单票数等企业规模限制,取消了注册登记满一年方能申请上调的时间限制,取消了逐级上调的过程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越级上调。“这些门槛降低后,将使更多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小微企业有机会成为高信用企业,仅企业规模一个门槛的取消,就使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的企业增加了2倍以上。”石家庄海关稽查处副处长罗宁介绍。
根据新的分类办法,AA类企业自动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A类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B类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C类、D类企业,海关将按照新办法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这符合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要求。”罗宁说,新办法所规定的认证企业(即高信用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的优质企业,适用我国与其他互认国家和地区海关所赋予的优惠待遇和便利措施。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香港海关签署海关高资信企业全面互认协议,与美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正在进行紧张的双边磋商。
宽进,还要严管。新办法率先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制度,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时向社会公众公示企业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海关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