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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向内河船“三无”船下“逐客令”

www.jctrans.com 2014-11-5 9:35:00 中国水运报

导读:10月31日,在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舟山正式向内河船、“三无”船舶下“逐客令”。

  通讯员 沈红芳 华志波

  “全面清理舟山水域内河船舶和舟山异地挂靠的‘三无’船舶,这是本次专项整治的基本要求!”10月31日,在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舟山正式向内河船、“三无”船舶下“逐客令”。

  经调查统计,目前舟山市共有各类“三无”及证书不齐的水路货运船舶266艘。其中,“三无”船舶23艘,证书不齐船舶243艘(包括砂石运输船153艘)。这些船舶船况差、船员技能差、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舟山海域的安全。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舟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第一阶段从今年10月30日起至今年12底结束,为期60天。整治目标直指舟山海域的内河船舶、“三无”船舶、个体经营船舶和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成员单位包括市港航局、舟山海事局、舟山边防支队、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等职能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也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海上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海上运输和船舶超载等不安全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装卸作业点关口管控,严厉打击港口经营企业、矿山企业(宕口)、海上采吸砂企业(船)对内河船舶提供装卸、砂石料供应服务和违规装载作业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内河船舶参与水上工程和围垦项目建设行为;坚决清理非法砂石装卸作业点;属地负责,加强船舶源头管控,将舟山籍个体经营船舶纳入政府或社会组织实施安全监管。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属地负责、部门协动、源头管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将对整治目标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在清理内河船舶和舟山异地挂靠的“三无”船舶的同时,将对舟山个体经营的证照不齐船舶进行纳规管理,引导规范舟山水路货运经营秩序。

  积极引导 分而治之

  □ 陈珺

  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三无”船舶的存在,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海事部门除了对“三无”船舶采取清理、打击、取缔的方法和手段,还要积极引导,分而治之。  

  “三无”船舶的治理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也关系到船上人员的生活安置问题,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左右“三无”船舶存在的重要因素。

  因此,对待“三无”船舶应积极引导,对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做到调查分清类别、依法决定取舍、处理积极稳妥。比如经船检检验后,对符合规范的船舶或是经过整改能够符合规范的船舶,督促船舶所有人进行整改,协助其尽快办理船舶航行登记手续;对一时无经济能力整改的给予一定时间予以逐步提高,或动员社会力量适当扶持,对此类船舶的无证船员进行培训发证,开展船舶标志标识制作安装等工作,将其纳入海事监管范围,等等。

  “三无”船舶的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以往对“三无”船舶运动式的专项整治往往雷声大雨点小,难以根治顽疾,监管困难。所以,对“三无”船舶治理应常抓不懈,不断探索“三无”船舶长效管理方法,总结吸取有效管理经验,使专项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将安全观念从部分辖区放大到整个水域,消除管理洼地,使“三无”船舶无处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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