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推进调结构稳增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今天起在全国推开。
为优化现行税制,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范围,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地区、行业“双扩围”,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营改增改革,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总结试点经验,部署深入推进改革。营改增不是税种的简单转换,而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营改增改革的推进,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分工协作,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虽然这项改革将较多地减少财政收入,但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积极稳妥推进这一改革尤为重要。
2012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率先在上海启动,当年9月1日起陆续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湖北、浙江8个省市和厦门、深圳、宁波3个计划单列市。截至2013年6月底,纳入试点企业户数、减税规模均稳步增长,全国试点企业超过130万户,累计减税规模超过800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减税规模就已超过400亿元,减税面达到95%,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实现减负,减税幅度达到40%。新旧税制转换过程中,纳税人逐步由被动参与改革到主动支持改革,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努力适应税制变化,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好处。试点地区服务业发展提速,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上升,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分工细化,地区经济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
进一步推进营改增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积极配合。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系统梳理整合现有政策基础上,已印发了全国试点的税收政策、出台了预算管理等配套制度,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努力让更多企业沐浴改革的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