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扬子晚报报道了南京一小区物业代收快递,业主须签“委托协议”的消息。
现在市民网购越来越多,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快递送到小区,家中无人收货,打电话请物业代收,但对物业而言,代签意味着承担责任,往往就回绝了业主。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江苏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记者获悉,江苏省拟立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
[草案解读]
代收快递,双方一定要有约定
快递怎么收?成为近年来快递市场迅猛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若家中无人,小区物业不代收,则麻烦了业主,若物业代收,出了问题责任谁负?本月22日,本报曾报道过南京一小区物业为解决代收快递的难题,与业主签订“委托协议”,内容包括大件物品不代收,食物不代收,贵重物品不代收、不承担查验包裹外观等责任,只有签了协议,物业才肯代收。
在昨天审议的修订草案中,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针对这一问题有了专门的规定。
修订草案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特别是当邮政企业工作人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邮件,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者与业主的协议代收、代转邮件或者为投递提供必要的协助。”
“这不仅适用于邮局的邮件,也包含了市面上普通的快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处处长顾建军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调研中,不少小区物业不给快递员进小区,造成了一些投递问题,此项规定也主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顾建军解释,小区物业为业主提供代收快递的服务,双方一定要有约定。“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代收快递的服务,这就是书面约定;若物业合同中没有此项规定,物业与业主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也要达成约定。”
不仅是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修订草案也规定,对于一些商用写字楼,如果未在地面层设置收发室或者信报箱,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邮件。
物业代收快递能否收服务费没有解释
但是对于业主与物业之间如何协议,协议的内容如何规定,物业代收快递能不能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等问题,修订草案并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规定与解释。
修订草案对于快递业务有专章规定,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训练,快递业务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但是在昨天的分组审议中,不少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与国家规定的30%、40%的比例不符合,现实中也不可能做到全部从业人员都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建议修改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从业人员中,取得《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对于快递员的业务素质也有明确规定,包括“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等。
修订草案对快递运输车辆的事故处理作了规范,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尽快处理,并协助快递企业保护快件安全。
(王欣然/王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