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冰
昨天,镇江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在对镇江市区某台资企业的进口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从台湾进口的设备存在诸多问题,有以旧充新的嫌疑。
检验人员发现问题后,进行了拍照留证,并及时与台方进行了沟通和了解,深入调查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有力的实事面前,企业对进口机电产品以旧充新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检验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等待违法违规企业的将是国门的威严和法律的严惩。
以旧充新是进口行为中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由于进口旧机电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及环保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进口国际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要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