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西安海关与天津海关签署了西安“陆港”便捷通关监管合作备忘录。陕西企业从西安国际港务区进出口货物,运抵“陆港”即视同运抵天津港口,在西安海关申报即视同在天津港口海关申报。
按照备忘录,两地海关将深入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监管互认等便捷通关措施。陕西企业从西安国际港务区进出口货物,可直接在西安海关办理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口岸即可办理验放手续。西安国际港务区还将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便捷通关业务流程,并委托双方在西安的合资公司具体操作。
西安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天津两地海关签署“陆港”便捷通关监管合作备忘录是西安海关助推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通过此项措施可以实现沿海港口功能向我省的延伸,使西安“陆港”也具有港口功能,成为货物集疏、储运、包装、理货、配载和分送的中心。同时陕西企业通过“陆港”便捷通关模式出口货物时,货物运抵国际港务区海关监管场所即视同出口,企业可直接在西安海关办理有关海关手续,使得企业不必再往返口岸办理有关手续,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秦骥)